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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

作者:claoshi7772024-11-06 07:5273
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应该按下列方式处理:一般应不予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并且通知报案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撤销案件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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