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母公司不需要做变更。成立集团公司应当由母公司提出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集团登记证》。成立集团时,母公司的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
(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七)营业期限;(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