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报告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