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哪些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

作者:shuojiaoyu2024-11-06 04:5811
下列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免税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