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算刑期。被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