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股权质押后能否再转让

作者:wenyujiaoyu2024-11-06 04:0415
股权质押后一般不能再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且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前述的转让股权,必须为依据性质、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