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丢失后一般的不可以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遗失汇票的,应当在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然后,与第一联汇票卡片一并另行保管,凭以控制付款。最后,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失票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