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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作者:jiaoyutushu772024-11-06 03:0479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一般是不要求股东担责。因为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应当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但若因股东滥用权利,控制公司法人人格的在,则应当要求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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