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若是作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主体,是不行的。但是若是法人股东,则是可以作为转让主体的,可以向内向外转让股权。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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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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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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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