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因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处以刑事处罚后,是有可能影响下一代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参军的政审活动的。《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或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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