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非法取得的收入如何处理

作者:ssjiaoyu2024-11-05 16:1561
非法取得的收入,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