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有效期是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付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等内容。且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