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开发票的期限没有规定。但我国法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除另有规定外,收款方应当及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