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方式可以变更。但需要经召开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出资方式应当载明于公司章程中,而变更公司章程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