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医疗活动中因为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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