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清算

作者:xiaoheishuo2024-11-05 00:5487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方式: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且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