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关联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同业竞争,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关联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同业竞争,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