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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存续分立是设立子公司吗

作者:sha16882024-11-05 00:4668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存续分立是指公司将部分财产分出,用以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而设立子公司是指总公司通过出资的方式,对另一公司享有股权,且对该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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