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罪名只会处理当时的首要分子:
1、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2、聚众“打砸抢”行为的定罪处罚;
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