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应该由所有具有清算义务的股东、董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经过就注销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就不用清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