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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公司是否可以解聘负巨额债务未偿的经理

作者:xiaoheishuo2024-11-04 20:1556
公司是可以解聘负巨额债务未偿的经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也不能担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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