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变更程序是携带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相关的资料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未获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