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作者:re999999
2024-11-04 19:21
49
热能正能量
认证
热能正能量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设立分公司需要有经营场所以及不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申请破产和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阅读全文
上一篇:
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判多久呀
下一篇:
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判多久呢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