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手续需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