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清算组的性质
作者:kexue666
2024-11-04 18:00
87
百科旅行号
认证
百科旅行号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代表公司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将申报的债权登记在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阅读全文
上一篇:
交通肇事罪能否适用缓刑
下一篇:
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判缓刑吗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