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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为取证能侵犯他人的隐私吗

作者:lvdong9992024-11-04 16:5731
为取证是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证据,不能在诉讼中使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提供人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法庭予以审查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提供人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法庭予以审查确认。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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