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后,单位必须立即一次性的付清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工资的支付日期;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