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补交养老保险政策:补缴对象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人员;企业阶段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补费如需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城市档案馆查阅;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