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追诉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2.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3.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4.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