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缓刑期满后如何处理,如何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作者:tujiaoyu2024-11-04 11:5213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的考察方式: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进行会客活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