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守所可以带一些日用品、衣服、学习书刊等,最重要的是现金。一般看守所包括香烟、食物都是不允许带进去的。比较尖锐的,有攻击性的直接拒绝。所有东西都要经过检查和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