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可以带吃的东西进去。食品、药品等一系列物品都是不被允许进入看守所的。因为涉及到安全因素,外面的物品和食物要通过严格的审查才能进入到看守所内,且绝大多数看守所都不允许外面的物品和食物进入到看守所到达犯人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