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元的诉讼标的额,诉讼费在7300元左右,在诉讼标的额超过20万低于50万的情况下,按照超过部分的1.5%收取诉讼费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