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不可以录音。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