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的职权主要包括:
1、公诉权;
2、刑事案件侦查权;
3、批准或决定逮捕权;
4、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5、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包括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