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可以自己保留加班通知、聊天记录、加班视频、加班排表等证据,考勤记录这些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自己掌握管理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