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有:
1.审阅案卷材料;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补充侦查;
4.作出决定;
5.期限编辑;
6.证据审查编辑。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