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作者:yeyeye8882024-11-04 08:3048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