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执行书的,被执行人应当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