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收到起诉书严重吗

作者:qiwenjiema2024-11-04 08:2718
当事人收到起诉书的,并不严重。收到起诉书只是证明对方将当事人告上法院并且法院已经立案。而并不是最终的权利义务判决,因此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收集证据,积极地行使自己的答辩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