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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司法机关监视居住一般住什么地方

作者:re9999992024-11-04 08:0440
被司法机关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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