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诉,如果还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可能会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的情形主要包括: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