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了,被告人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到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中止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如果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可以中止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