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具体是指审判人员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法庭上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