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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逃跑20年的逃犯怎么处置

作者:kexue6662024-11-04 05:5746
逃跑20年的逃犯,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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