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执行实施类是指在执行中可能是一些没有实物执行标的的情况,比如探望权之类的一些无形的无实物的权利。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