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的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员在监管场所表现好,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一篇:最新医疗欺诈有哪些赔偿
下一篇:坐牢手机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