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为最高级别,为副国级。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