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根据法律规定,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案件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多种因素进行考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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