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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构成的

作者:ssjiaoyu2024-11-03 02:113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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